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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電子衡器的法律制度
日期:2025-04-24 02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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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有關電子衡器的法律制度www.welifetech.com
雖然各國的法制管理模式有所不同,但是作為計量器具的衡器,都必須依法進行標定和法定。
我國于1965年引進了國際質(zhì)量基準,1992年**參加了國際千克原器比對,獲得的國家質(zhì)量基準原器質(zhì)量為1kg+0.295mg,編號為N060。其余各準確度級和不同質(zhì)量的砝碼的不準確度均由千克原器逐級往下傳遞。國際建議OIML R111中明確規(guī)定了砝碼準確度等級和傳遞方法、計量要求和技術要求。在國際建議OIML R111中,將砝碼分為E1、E2、F1、F2、M1、M1-2、M2、M2-3和M3九個等級。通常,E2級砝碼用于地方計量局和高準確度天平,F(xiàn)2級砝碼為精密天平的量傳砝碼,M2級砝碼為一般貿(mào)易衡器用砝碼。檢定衡器時,規(guī)定所用砝碼的準確度要比被檢衡器的準確度高3倍以上。
從法制管理的角度,質(zhì)量的單位kg(千克),定義為1dm³純水在*大密度(4℃)下的質(zhì)量。為了便于直接對比,以一個直徑39mm,高39mm,含鉑90%、銥10%的鉑銥合金圓柱體作為國際實物基準,即質(zhì)量千克原器,保存在巴黎賽佛爾國際計量局(BIOM)。
鑒于目前尚不能實現(xiàn)將質(zhì)量千克實物基準轉變?yōu)榱孔淤|(zhì)量基準,所以質(zhì)量千克原器已經(jīng)沿用了3個世紀,是國際單位制7個基本中*后一個仍在使用的實物基準。建立質(zhì)量的量子基準以替代其實物基準,是當今計量科技工作者努力奮斗的一個目標。